新闻资讯
借款人去世,家属不认怎么办?

2024-03-13

【案件回放】

黎某在当地经营一家商铺,后因商铺经营周转不灵,黎某遂向汪某借款一百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双方签署借款协议,黎某承诺将按期返还借款本息。然而在不久之后,黎某意外因病去世,汪某向黎某家人协商无果,遂将李某的家属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黎某提供借款协议作为证据,后经法院认定,双方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因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律师论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本案中,黎某向汪某借款用于生意周转,双方签订借款协议后黎某承诺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但黎某突然因病去世,黎某的家人则拒绝代为返还款项,汪某遂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黎某提供借款协议作为证据,故双方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然而黎某的家属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但在其家属在声明前已经对黎某账户内的款项进行处理,故应当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法院遂依法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醒】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