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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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张x涉嫌盗窃一案,北京市xx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决定对张x 不起诉。
02 本案依据的法律法规
作为张x的辩护律师王正阳通过多次会见张x,向张x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认为张x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但鉴于张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得到被害人谅解,属于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北京昌平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王正阳意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04 本案代理律师建议
本案代理律师王正阳提醒大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盗窃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形包括犯罪情节轻微、过了追诉期效、犯罪证据不足等。在此,提醒大家使用自助设备要遵守规范,切勿为了贪一时之利,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