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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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4
【案件回放】
龙某曾经向当地某银行进行金融借款,后因借款到期未偿还,双方遂涉诉。经当地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龙某需要归还甲银行十万元借款本金以及利息,然而在判决生效之后,龙某并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相应的义务,故该银行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此后,法院向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文书,然而龙某却仍未向法院报告的自己的财产情况也并未履行相应的义务,法院遂对其作出罚款决定后以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后经法院审理认为,龙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遂依法判处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案中,龙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与某银行涉诉,后当地人民法院判决龙某应返还银行借款本息。然而在判决生效后,龙某也并未履行判决书上的还款义务,甚至在银行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后的法院执行过程中,龙某在被送达文书后既未向法院主动报告财产情况也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另查明,龙某为某公司职工,其名下有房屋一套,故龙某的行为属于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遂根据其具体犯罪事实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有房有车有收入,在有能力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拒不执行,将可能构成犯罪,面临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