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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亩补偿款竟入他手?法院:县政府错位补偿违法
【瀛台律师提醒】行政机关在实施土地征收工作中,具有对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进行补偿的法定职责。若行政机关出现错误或违法行为,村民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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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质量不合格遭退回,货款不退反索赔?法院判了!
【瀛台律师提醒】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一方不履行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另外,不管商家还是买家都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维权。若遇到商家拒绝承担责任的情况,不要害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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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交付后,包工头拖欠工资,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瀛台律师提醒】不当得利系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而上述案件中,被告收款行为是有协议依据的,故不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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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借村名“侵占”承包山地?法院:必须给予补偿!
【瀛台律师提醒】行政机关在加强和改进垦造耕地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涉及的地面附着物和青苗给予合理的补偿。若程序存在瑕疵,村民迟迟得不到补偿,应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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